关于道教音乐<道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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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道情 )
道情是以道筒和简板为乐器、以说唱为表演形式的古老曲艺,在内容上从属于道教音乐,作为中国一种古老曲艺,它实际上是中国后来许多戏曲的母体,如河南豫剧“与河南道情有密切的血缘关系”;河南坠子“就是由道情发展而来,它是道情与莺歌柳结合的产物”;江南著名的弋阳腔,原来就是唱道情的“道士腔”;被誉为“江南百戏之祖”的昆剧,则是“在明代嘉靖年间,经魏良辅吸收弋阳腔的音乐,予以加工提高”;黄梅戏更是“当地渔鼓与采茶调的结合”等等。
目前,我们所知的道情有歌曲道情、说唱道情、戏曲道情、皮影道情4大类共110余种。就流布地域而言,有陕、甘、宁之西北道情系统,晋、冀、蒙之北路道情系统,有豫、皖、鲁之中原道情系统,有鄂、湘、桂之湖广道情系统,有云、贵、川之西南道情系统,有苏、浙、闽之东南道情系统。在中国古代戏曲种类相对较为单调的时期,道情在我国古代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汉至唐宋,它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居于主导地位;明代著名戏曲理论家朱权所列“乐府十五体”,道情位居第三,所谓“渔鼓打遍三江,道情唱遍天下”,可见道情在古代社会流行的程度。但是,对这一十分重要的曲艺种类,目前学术界对其产生的时代、地点、产生的过程等基本问题均存有歧见,因此,加深道情的理论探讨,不论是对我国传统民族音乐还是对道教文化的研究,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一、关于道情产生的时间问题
以前,音乐界绝大多数人认为道情产生的时间在唐朝,如武艺民先生认为“道情产生于唐”。杨荫浏、冯文慈、王光祈、梁茂春、汪毓和、余甲方、海震、吴钊、秦序、郑祖襄等前辈均持此说。
笔者认为,目前学术界公认的“道情产生于唐”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道教音乐是道教文化的一部分,道情是道教音乐的一部分。早期的道情更多的是作为道家世俗音乐,而不是后来所谓的纯粹的“法音”。一道家的世俗音乐所产生的时代,本身就应该在道家从萌芽到产生这样一个动态过程中去考察。众所周知,任何种类的音乐,追根溯源都应追溯到早期先民的“劳动号子”。道教是中国最原始的宗教,因此,作为道教音乐的道情,其产生的年代应该是久远的。
道家思想最早发蒙于东方人文始祖太昊伏羲氏。先秦文献记载,伏羲氏时代已创立先天八卦,先天八卦中已孕育出“道基”的概念。发展到黄帝时代,已初步形成了“天道、地道、人道”诸范畴。周文王时期,创立后天八卦。文王以后的周公、太公都应是道家的早期创立人,周公倡“道”与“礼”,姜子牙“好道术”。道家思想的形成应围绕着“伏羲氏——黄帝——周文王、周公、太公——老子、庄子……”这条历史主线来动态考察。后来的老子只是发展了“无为而治”理论而已,汉末五斗米道、太平道的出现,道家才正式在字面上定型。作为道教音乐的道情本来应是世俗音乐,它是在唐朝以前随道教经过数千年之久逐渐形成并发展、完善起来的。只不过,后来人们所接触到的道情音乐与唐朝宫廷里的道情似乎可以看到更为直接的文字上的渊源遗迹而已。因此,道情应该随道而生,随道而长,随道而完善,随道而兴盛。
道情,决非后人所云“来源于道士的布道之音”。中国的道教音乐,与中国的文明是同步的,道教音乐道情在中国古代传统音乐中应该处于一种统领的地位。孔子当年收集了一千余篇诗歌,后来删改整理出305篇,成为众所周知的《诗经》。这些诗经,与其说是儒家的经文,不若说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歌谣”更确切;与其说是儒家的诗歌,不若说是道家的歌谣更确切!后人应该从儒家文化典籍中追寻道教音乐的先声,这是音乐界应该重视的一个学术问题。